有人說自己不喜歡紅色,卻喜歡磚紅的牆、暗紅的圍巾,或夕陽落下時帶著紅的天空。這樣的選擇,看起來有些矛盾。可是,把這幾種紅放在一起,就會發現它們帶來的感受並不相同。
我們習慣用一個名稱談顏色,實際看見的卻總是某一種深淺、濃淡與質地。只問「你喜不喜歡紅色」,常常還少問了一點。
認識顏色,可以先從三個方向看。色相,是紅、黃、綠、藍等色彩的區別;明度,是顏色的明暗;彩度,則關係到色彩鮮明或灰濁的程度。同樣叫紅色,鮮紅、淡粉紅與暗紅,在後兩個方向上就有明顯差異。
這些差異也值得放進色彩心理的討論。Wilms 與 Oberfeld 的一項實驗,讓參與者觀看不同色相、飽和度與亮度的色彩,再評估當下的情緒。結果顯示,色彩的不同維度都與情緒評分有關;只用色相名稱來談感受,會漏掉一些重要條件。[1]
這項研究是在控制條件下進行,日常生活則多了材質、光線、面積與用途。一條紅圍巾、一面紅牆、一個紅色警示標誌,連著的經驗也各有不同。我們可以把研究當作提醒,再回到眼前的顏色仔細觀察。
下一次遇到不喜歡的顏色,可以先把描述說得具體一點:是太亮、太鮮明,還是覺得沉重?換成淺一點、灰一點,或只留一小部分,感受有沒有不同?
也可以留意自己的用詞。「刺眼」說的是觀看的感受;「太招搖」可能連著對被看見的想法;「像以前的制服」則帶出了記憶。這幾種回答,值得往不同的方向繼續了解。
色彩心理的學習,可以從這些細節開始。先看清楚自己正在回應什麼,再慢慢理解這份喜歡或不喜歡。描述越具體,我們就越有機會靠近自己的經驗。








